德江縣人民醫院“三重一大”制度
為進一步健全領導班子科學民主決策機制,實現領導干部決策科學化、規范化和民主化,結合醫院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主要內容
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是指醫院的重大事項決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項目安排及大額度資金的使用,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。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項重要制度,是決策科學化、民主化的重要保證。
(一)重大決策
1.貫徹執行上級黨委、政府的決定;
2.醫院中長期發展規劃;
3.年度工作計劃;
4.重大改革方案、改革措施;
5.學科建設、科室設置及調整;
6.人才隊伍建設(包括專業技術職稱評聘、人才的引進和培養);
7.人員獎懲;
8.重要基建工程項目及規劃;
9.獎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。
(二)重要人事任免
醫院中層干部、護士長的任免。
(三)重大工程和重要項目安排
1.單項金額 10萬元以上的醫院基礎建設項目、大型房屋修繕項目;
2.設備采購每臺(件) 5萬元以上等;
3.重大專項建設工程和重要項目安排;
4.對外投資、貸款、擔保;
5.對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其它事項。
(四)大額度資金的使用
1.醫院年初經費預算和年度決算;
2.突發事件萬元以上資金使用。
二、議事原則
1.民主集中制原則:民主基礎上是醫院重大問題決策過程堅持的根本原則。
2.實事求是原則:對重大問題的決策,必須尊重客觀,符合實際,有利于醫院的改革、發展和穩定工作。
3.依法決策原則: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規、政策、規定和醫院規章規定是醫院重大問題決策的根本依據,醫院的任何決策,均不得違反。
4.責任追究原則:實行責任追究是保證醫院對重大問題決策正確的重要舉措。
5.分工負責原則:分工負責原則是提高決策效率,避免推諉扯皮,強化決策責任意識的必然要求。
6.保密原則:對未通過和有限定范圍的事項,不得擅自傳播。
三、決策規程
(一)集體決策的民主程序
依照國家法律、法規、黨紀條規及醫院有關規定,凡屬“三重一大”事項,在提交會議決策之前,要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進行論證。
依照《工會法》及衛生部的有關規定,應交職代會審議通過的重要事項,在辦公會議討論之后,要提交職代會審議或通過。
重大業務技術事項,在討論決策之后,要提交醫院相關專家委員會審議。
(編輯:張杰)